經開區產業發展服務中心關于轉發組織開展創新型中小企業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申報和 復核工作的通知
各駐區企業:根據工業和信息化部《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管理暫行辦法》(工信部企業〔2022〕63號,以下簡稱《暫行辦法》)、《云南省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管理實施細則(暫行)》(云工信規〔2023〕1號,以下簡稱《實施細則》)要求,現就2025年創新型中小企業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申報以及2022年創新型中小企業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復核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一、條件標準詳見附件。二、申報要求詳見附件。三、工作要求1.請各企業于2025年4月13日17:00前完成申報材料在“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平臺(網址:https